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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都存放在一只小小的樟木箱子里。
鲰荛从这只特制的小樟木箱里取那些材料的时候,特地还戴了一副雪白的纱手套。小樟木箱里存放的是“洪兴泰”时期重要账簿二百六十八本。有十来本放在箱子底部,让水润湿过。有七八本是空白的。大部分都有虫蛀的洞眼。让谭宗三惊奇的是,有人在他之前,已仔细翻阅过这批账本。其中有四分之一的账簿上都留有此人的批语。这部分账簿恰恰是“洪兴泰”摆脱“红铜工”劳作地位、初创坊店、渐趋发达而最后又突然破产、不得不离开上海这个大转折时期的记录。此公在这部分账簿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说明他是个内行。从批语的内容看,还可看出此公好像也是要从中寻找谭家的什么奥秘……这人是谁?肯定不是谭雪俦。字迹不对。也不是谭雪俦的父亲、谭老先生。更不会是年代更久远的谭老老先生。因为所有的批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没有被水洞没有被虫蛀。即便写在被水洞过的页面上,墨色也是鲜亮的,字迹也是清晰的。至于那些写在被虫蛀过的页面上的,那就更明显了:都是着意绕开了避过了那些蛀洞写的。看批语的用语造句习惯、行文口气和所提及的一些发生在当代的经济事例来看,更说明,此公必是个近人。是在这批账簿被水涸虫蛀后很久,才来批注这批账簿的。
当然,谭宗三一猜就猜到,此公就是经易门。
经易门认真研究过谭家的历史?认真研究过这位洪兴泰?为什么?谭宗三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他现在急于知道这二百多本账簿对搞清这位洪兴泰到底起什么作用。他掸了排沾在袖子管上的一点灰土,问。
当然有用场。鲰荛答道。
啥用场?
大用场。
啥等样的大用场?
侬所想弄清的问题,基本上都可以从这几百本账簿里寻到答案。
是(口伐)?快讲。
首先,现在可以认定洪兴泰是破产以后才离开上海的。
破产之前,他手里已经有多少资产额?
按规银算,大约三百万两。
三百万?侬不要搞错(口伐)!侬讲过他刚到上海来混日子的时候,只不过是个穷哈哈的“红铜工”!
“三百万”是从账上查出来的。不是我瞎讲的。
这一点……跟他最后能活过五十二岁有啥关系?
应该讲一点都没有关系。谭家后来的几个当家人所拥有的资产,都大大超过这个数。但他们照样没有活过五十二岁。
从账簿上能看出他到底活到几岁?
大概是六十七岁。
何以见得?
最后一本账簿的最后一笔账记了为他做丧事的开支情况……
他自己记自己的丧事开支?!见侬大头鬼!
我又没有讲这笔账是他自己记的。但记这笔账的人最后落款时写下了当年的年号。由此可推算,他享年六十七岁。
最后为他办这场丧事,一共花了多少银子?
一塌刮子花了三两多银子。
三两多?一个拥有三百万家产的人,办丧事只花了三两银子。侬是不是搞错人头了!
的确只有三两多。其中一两八钱还是向人家借的。当时他的确已经变得老穷老穷了。他离开上海的时候还欠了一屁股债。从各方面汇总过来的情况看,这位洪兴兄好像还是被人赶出上海的。离开上海前后,他在同行同帮同乡当中可以讲已经信誉扫地。被大家一致认为是一个人品相当不好的人。
他居然活了六十七岁?
是的。
这……怎么让人理解呢?一个人品相当不好的人,反而活过了五十二岁?
……
现在我们暂且不去细表他们如何往下议论的,也略去他们对这二百多本账簿、近五万个数据的分析判断综合推理存疑追踪提取精髓的过程,先来判明一下这“旧账簿”到底能不能拿来作历史考证的依据?假如能作依据,又能发挥多大的作用?一九三六年有人在上海《大晚报》上这样论述:“账簿中的记录无非是零零碎碎的日用账,用过以后不是搁置着听其霉烂虫蛀,便是视为废物抛进字纸篓,任何人未曾注意到这种簿籍的重要性。实则,旧账簿尽有文献的价值,也足以和其他的古藉互相媲美……府志、县志,以及各种记事都记的比较巨大而重要的事情,至于家庭琐碎情形和他个人的嗜好等便可从旧账簿中考察出来……”这位先生本人就只靠了两本旧书摊上所得的账簿,写出万余字清末上海县一位知县的生活考。不仅考据出当时县署衙门内生活的种种、知县大人的社交婚姻状况、官场陋习,甚至考察出该知县大人患有“小肠气的毛病”,还考证出“老爷他会抽鸦片,又爱喝高粱酒;虽然有时也喝五加皮或外国的香槟酒,但高粱的消费却大为可观。统计在任三十五个月中共买二十八坛高粱,另外还有人送了四坛。那时一坛足装四十多斤,三十二坛约有一千三百多斤,平均每天怕要喝一斤五六两的样子。”这位知县大人还“宰过两回鹿,一回麋鹿,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老太太宰的,那就不可考了。”(摘自由柳亚子叶恭绰两先生作序的《上海研究资料》一九八四年上海书店版五二八、五二九、五三一、五三二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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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这一夜,谭宗三在灯下守着这二百多本旧账簿,一直没有睡觉。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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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兴泰离开上海的前一天,整整在外滩踯躅了大半夜。走?还是不走?留?还是不留?他甚至想到过跳黄浦。一纵身。扑通一响。一了百了。百了一了。不要再跟他们狗皮倒灶勒煞吊死了。就像大弄堂对过学红帮裁缝的那个北方侉子经常讲的那样:操,死又能把老子咋的?告诉侬,老子在北方已经留了根儿了(指他那三个儿子)。这时洪兴泰想,其实我也已经有了儿子。但(光有儿子算个啥嘛!要是做不出别的事,只不过多一根撒尿的管子而已,几十年后也只不过为这世界多增一只坟墩头一堆臭皮肉!!而已。而已。他用自己一只大而有力的手紧紧抓住四方码头大门口那根煤气灯灯柱。煤气灯那幽蓝昏暗的灯光并不能告诉他此时此刻拴泊在四方码头上的那只驳船为什么久久摇晃不停。
到上海那年他二十岁。有人说他是杀了他那位十八岁的“家主婆”后,逃出来的。真是笑话至极。她的确是死在我手里的,但不是“杀”的。十五岁我从只种大麦养麦山芋蚕豆的乡下跑到十八里外的县城。在城关南市梢一家木行里当了一名小伙计。木行临河。它必须临河。装卸木头方便。它所需要的各种各样长的短的粗的细的木头,或者结成木排,或者捆在几十丈长的沙船上,从长江进芬河。从芗河进县城。那片芦苇统统割干净。弯弯曲曲的木排才能停靠在木行后门口。两岸蚕豆花开紫英英。紫盈盈。永远忘不了的是夏日的夜晚,那田野里蒸制薄荷油的一个个大锅大灶一个个烟火线绕。赤膊大汉慢慢吞吞唱山歌。大脚踏在小脚上。在木行里做到十八岁,刚刚满师,他上了船。那是一条经常停在木行后门口的芦篷船。船上人翻制修补铜吊铜勺铜脚炉铜烛台铜的汤婆子……夏天它悄悄地撑走。西北风刚刚刮过来,它又悄悄地撑回来了。只靠它那一点小小化铜炉(土制坩埚)里杏黄的小火苗还养不活全家人,有时还要靠做许多的麦芽糖出去叫卖赚点油盐钱。十六岁的她抱起一大团粘搭搭的麦芽糖向一根木桩上扔去。拉回来。再扔。再拉回来。这样才能把麦芽糖内全部的韧性都启发出来。几十几百次地扔和拉,汗水就这样湿透了她脊背上那件补过的花布衫。第一次帮她扔麦芽糖时,他就趁机摸了她。他没法制止自己心里的那种涌动。就像他没法制止自己渴望从大麦地走向县城,又从稳定的木行雇员生涯里跳出来走向这条整日摇晃不定的小木船。他心里总在涌动什么。当天晚上她父亲就把后舱那块有被褥的铺位让给了他和她。他把她蒙进那条蓝花老布面被子里,不容她作任何挣扎,尔后脱光了她。当时他还不懂她为什么会抖得那么厉害,一面紧紧地抱住他,一面却哭个不停。这样的哭泣后来又发生过两次。一次是在她父亲死的当天,另一次发生在办完丧事的一个月后。他不管她怎么哀求苦恼,也一定要卖掉这条小木船带她一道去上海。他已经烦透了在几个县城小镇之间来回摇晃。但那天晚上他还是不懂她为什么要哭得那么厉害那么持久。我带你到上海去!不是要把你卖进窑子!我满可以把你一个人扔在乡下,自己一个人轻轻松松去上海。但我舍不得你。懂吗?我要你!懂吗?但她还是哭。他愤怒了,抡起一根铁棒向那个化铜炉砸去。他甚至还想要砸碎这条破船。化铜炉上方的小搁板上敬供着她阿爸的灵位。铁棒抡得稍嫌高了一点,一跷头把那块神圣的灵牌捎带上了。于是灵位牌飞了起来。于是她惊叫一声扑过去,在半空中接住灵牌,连人带牌一起跌倒在化铜炉上。说时迟那时快,人到铁棒头跟着也抡到。她来不及躲闪也不知道要躲闪,一铁棒本来是去砸化铜炉的,这一刻却闷闷地砸在了她后脑勺上。从二十岁到六十七岁,他为自己整整辩护了四十七年。我没有杀她。我是喜欢她的……我是真正喜欢她的……